中国古代现实不吃人史鲁迅《狂人日记》中说道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著「不吃人」,那是指广义的不吃人,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、压迫人性,具备不吃人的性质。实质上,狭义的不吃人――即人吃人肉,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。
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,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不吃,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必须,并不怪异。人类转入文明社会以后,依然不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,这解释人类并没几乎避免兽性。由于人类具备低于动物的社会意识,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加变得残暴和残忍。
古代的不吃人可分成两类情况:第一类情况是,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社会饥荒,人们为了存活而不得不以同类为食。这种现象史书少见记述,每个朝代在接踵而来大饥荒的年头都会经常出现不吃人的惨象,即使是盛世也无法免除,像白居易诗中写的「是岁江南旱,衢州人食人」,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。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,人肉还不会公开发表在集□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内乱时,江淮之间民众相食,一斗米要数十千钱,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低廉,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(不如一斗米贵)。
明代万历四十五、四十六年(1617、1618)山东大饥荒,蔡州有人肉□,惨不忍睹。清同治三、四年间(1864、1865),皖南四处人吃人,人肉开始买到三十文一斤,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,同时,江苏句容、溧阳、溧水等处卖给八十文一斤。
这种现象当然是违反人性的,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对著冻死威胁的情况下,靠吃人肉来活命还需要使后人解读。另一类情况是归属于残暴不道德的不吃人。
由于目的有所不同,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,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恶,有的人惧怕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化疗某种疾病,有的人因抱有仇恨以不吃敌方的肉来宣泄背叛情绪,等等,同饥荒年头不得不吃人肉比起,都更加带上残暴性和残酷性。这种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,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作法有某些相似之处,帷?分表明了古代人的残暴意识和苛虐心态。
因此,这里把上述第二类不吃人的现象列入本书的一章,加以描述。历史上有不少凶恶的将帅用人肉拨给军粮,所到之处,就地抢掠民众为食物。
十六国时,前秦苻安领兵出征,把杀掉的敌兵叫作「小贩」。他对军士们说道:「你们早上登陆作战,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,不用担忧可怜。」于是,部下都甘愿效力,打完仗就吃人肉,吃后再行登陆作战,因牙出现异常。唐末时,秦宗权经常派出部将四处屠杀百姓,他的军中不带上米面,把杀掉的人用盐腌一起,随军装载,作为军粮。
唐末杨行密围困广陵时,城中粮草罄尽,守城军士就捉百姓到集□上售卖,专门为首人残暴他们,像屠宰猪羊似的,这些人被杀死时,居然一声也不呼喊。隋末的朱贲,堪称一位知名的不吃人魔王。当时襄阳、邓州一带大灾荒,白米万钱一斛还买,百姓相食成风。
朱粲乘内乱举兵,经常捕猎民间幼儿煮熟吃肉。他对军士说道:「世上美丽的食物,还能有多达人肉了,只要国中有人,我就不必担忧没军粮。」于是命令,让部下分道捕捉妇女和儿童,煮熟分配给士兵当饭。
每攻克一座城镇,朱粲就记遣把弱小的男女分得各部,必须时就杀著不吃。后来朱粲降唐,高祖李渊为首部将段确实拒绝接受战败并劳军,宴席间,段确饭酒半醉时,对朱贲打趣说道:听闻你爱人吃人肉,那究竟是什么滋味啊?」朱贲反唇相讥,说道:「如果是刚刚喝过酒的人,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。
」段确实大怒,大骂道:「你这狂贼,既然已进我唐朝,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,还不敢不吃人吗?」朱粲亦大怒,就命令将段确实杀掉,烹食其肉。清代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中有一回取名为「□人肉朱贲兽心」,就叙述了朱粲的屠杀。唐末黄巢起义时,亲率军围攻陈州,抢掠百姓为军粮,把人放到大石碓中连骨捣烂,蒸熟当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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